我借了5000元但只拿到3500元,可以不还款吗?
by Timekr
在借贷市场中,有时借款人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借款合同上写的金额是5000元,但实际上只收到了3500元。面对这种情况,借款人可能会疑惑,是否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全额进行还款?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详细探讨这一问题,并引用具体案例进行分析。一、法律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借款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借款的实际金额应当与合同约定相符。如果出借人实际交付的款项少于合同约定的金额,那么借款人只需对实际收到的款项承担还款责任。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指出,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这意味着,如果扣除的费用被视为高额利息,则可能被认定为违法。二、具体情况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