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可能会面临这样一个困境:为了帮助亲朋好友,用自己的唯一住房作为担保来申请贷款。但是,如果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作为担保人的你是否会因此失去唯一的住所呢?本文将从专业人员的角度出发,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详细解析。一、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实现担保物权,即拍卖或变卖抵押财产以清偿债务。然而,对于被执行人为自然人且所涉房产为其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明确指出,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的前提下,法院可以对唯一住房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具体来说:唯一住房的处理:如果该住房明显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