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况:朋友或者亲戚借钱时写下了一张欠条,但是却没有明确写明什么时候还钱。随着时间流逝,可能多年过去后你才意识到需要追讨这笔欠款。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这张欠条已经存在了十年以上,并且上面没有注明还款日期,还能不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呢?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一、法律是怎么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当借条或欠条中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时间,或者约定的时间过于模糊无法确定时,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借款[[注释1]]。这意味着即使欠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只要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确实存在,债权人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二、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