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有人在借条的空白处签字时,如果没有特别注明其身份(例如写明“见证人”或“保证人”),那么这种签字可能会带来不同的法律后果:共同借款人:如果签字人的名字紧随在借款人之后或者以某种方式表明了与借款人共同承担责任的意思,则该签字人很可能被视为共同借款人。这意味着他们需要与原借款人一起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见证人:相反地,如果签字人明确标明自己为“见证人”,则他们的角色主要是为了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及其内容的真实性。见证人不直接参与到借贷合同中去,也不承担还款责任。保证人:还有可能是作为借款的担保方出现。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不是直接借款人,但保证人在借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有代为清偿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