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也曾经为了帮助朋友或亲人解决资金问题而成为了他们的贷款担保人?随着时间的流逝,可能你会开始担心:如果当初做的担保已经过了这么多年,我是不是还必须承担连带责任呢?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问题。一、了解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此外,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自行约定保证期间,但这个期间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这意味着:有明确约定:如果你和债权人之间有关于保证期间的具体约定,并且该期间尚未结束,那么你仍然需要按照合同条款承担责任。无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