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朋友本来是一件帮助人的善举,但有时候事情并不如人意。当你发现当初借出去的钱可能无法按时收回,或者觉得应该得到一些补偿(比如利息),你可能会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特别是如果当时并没有明确说要支付利息的话,现在还能不能要求对方支付呢?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问题,并通过几个实际案例帮你更好地理解。一、法律规定怎么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这意味着,如果你和朋友之间的借款协议中没有提到要支付利息,那么按照现行法律,默认情况下这笔借款是无息的。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你完全失去了追讨利息的机会[[注释1]]。二、真实案例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