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和担保人能否同时被法院强制执行?
by Timekr
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作为担保人的你可能会担心:如果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不是会直接来找我麻烦?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问题,并通过一些实际案例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一、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担保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连带责任”,那么在债务到期后,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换句话说,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和担保人是可以被同时追讨的[[注释1]]。一般保证:而如果是“一般保证”,则需要先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依法强制执行,只有在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才能进一步追究担保人的责任。这是因为一般保证中的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有权拒绝立即承担责任,直到债务人的财产已经被充分处置[[注释2]]。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还规定,当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一般保证人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注释3]]。二、真实案例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