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时,如何确定清偿的顺序是一个复杂但又至关重要的问题。这不仅关系到债权人的权益保障,也影响到债务人能否公平合理地处理其财务困境。作为一名法律专业人士,我将从现行法律规定出发,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解析在财产不足的情况下应如何按照正确的顺序进行清偿。一、法律依据与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先本后息:首先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即本金),之后如有剩余,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优先权与担保物权优先: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并主张优先受偿权。普通债权比例清偿:对于普通债权,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原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