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传统婚俗中,“见面礼”作为一种特殊的礼节,承载着双方家庭对未来婚姻的美好祝愿。然而,当相亲未达预期,双方未能步入婚姻殿堂时,这笔“见面礼”是否应该退还,就成了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见面礼的性质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见面礼”的性质。它通常被视为彩礼的一部分,是男方家庭为了表达诚意而给予女方家庭的一种礼金。彩礼是中国传统婚俗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与普通礼物不同,它的存在往往以双方最终缔结婚姻为前提。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并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规定中的第2、3种情形是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的。而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则可以直接要求返还彩礼。
三、案例分析
我们可以看看几个实际案例来进一步理解这个问题。
在衡阳市衡东县的一起案例中,男方王某在相亲时给了女方陈某3万元的见面礼,但两人最终未能结合成夫妻。王某要求陈某退还见面礼,而陈某则拒绝,理由是王某主动提出分手,按农村习俗不应退还。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陈某向王某返还了1.3万元的见面礼。
另一个例子是,某男士在相亲时给了女士12000元的见面礼,但后来因不合适而分手。在这种情况下,男士可以要求女士退还见面礼,特别是如果这笔钱对他来说是一笔较大的支出,导致了他的生活困难。
四、如何处理见面礼退还问题
对于是否退还见面礼的问题,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 收集证据:保存好给付见面礼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见证人证言等。
- 协商解决:与对方沟通,尝试达成一致意见。
-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准备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结语
相亲不成,见面礼是否要退还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是”或“不是”的问题。它涉及到双方的感情、习俗习惯以及法律的规定。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双方能够理性沟通,尊重彼此的感受,以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确实难以达成一致,那么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一种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