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突然倒闭,留下一仓库没结清的货款,作为供应商,你是不是也想过:“能不能把剩下的货拉回去抵债?”这种想法很自然,但现实中是否可行?“以货抵债”听起来合理,但在法律上能不能站得住脚?今天我们就从专业角度来聊聊这个问题,并结合两个真实案例帮你理清思路。
一、法律上,“以货抵债”到底合不合法?
首先得明确一点:“以货抵债”本身不是自动生效的。它本质上是一种债务履行方式的变更,必须满足一个核心前提——双方协商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也就是说,如果超市(债务人)和你(债权人/供货商)都同意用未售出的货物来冲抵欠款,并且就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作价等达成书面协议,那么这种“以货抵债”就是合法有效的。
但反过来,如果超市已经倒闭、老板失联,或者对方明确不同意,你擅自拉走货物,那就可能构成侵权甚至盗窃,不仅不能抵债,还可能惹上官司。
另外还要注意一个关键点:货物的所有权归属。
-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所有权保留条款”(即货款未付清前,货物所有权仍归供应商),那你有权取回货物;
- 如果没有约定,通常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就转移给了超市,即使没付款,你也只是普通债权人,不能直接拿回货物。
二、超市倒闭后的正确应对步骤
立即收集证据
包括供货合同、送货单、对账单、发票、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明供货事实和欠款金额。查清超市主体性质
是个体工商户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这关系到你能否追责到经营者个人。判断是否进入破产程序
如果超市已申请破产,你必须在法院公告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否则可能丧失受偿权利。协商“以货抵债”需书面确认
若还能联系到负责人,可尝试协商用库存商品抵债,但务必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货物清单、折价标准、交付方式等。切勿私自搬货
即使货物堆在仓库里没人管,未经许可擅自搬运可能涉嫌违法,得不偿失。
三、真实案例参考
案例一:2023年某地连锁超市倒闭事件
2023年,一家区域性连锁超市因资金链断裂突然关门。多位供应商赶到门店,试图拉走货架上的商品抵债。其中一位饮料供应商王某,在未与超市方沟通的情况下,自行将价值5万元的饮料运走。结果被超市清算组报警,警方以“涉嫌侵占他人财物”立案调查。后来王某虽退还货物,但仍被追究民事责任。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缺乏合同依据和对方同意,不构成合法抵债。
案例二:2024年社区生鲜超市协商抵债成功案
2024年,一家社区生鲜超市经营不善准备停业。其蔬菜供应商李某提前得知消息,主动联系店主协商。双方签署了一份《债务抵偿协议》,约定将冷库中剩余的冻品按市场价7折折抵8万元货款,并由第三方见证交接。事后,李某凭该协议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顺利完成了债务清偿,避免了诉讼成本。这个案例说明:只要程序合法、双方自愿,“以货抵债”完全可行。
四、总结与建议
超市倒闭≠你可以随便拿货抵债。
✅ 合法路径是:协商 + 书面协议 + 明确折价 + 正式交付。
❌ 非法操作是:趁乱搬货、强行扣押、口头约定。
如果你是供应商,遇到超市倒闭,最稳妥的做法是:
- 尽快固定证据;
- 判断是否能申报破产债权;
- 在有沟通渠道的前提下,谨慎推进“以货抵债”;
- 必要时请律师介入,通过法律程序维权。
感情上,你可能觉得“我的货还在他仓库里,凭什么不能拿回来”;但法律上,程序正义比情绪更重要。只有依法行事,才能真正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遇复杂情况,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别让“自救”变成“自陷风险”。
